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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超市表态将整改托盘计费问题

发布日期:2020-07-24 17:59 浏览量:2920

部分超市表态将整改托盘计费问题
本报讯(记者 林启星 吴静)“这样算来我家1年差不多要花100元用于购买托盘,太夸张了!”福州市民罗小姐看到本报昨日《超市托盘”搭着卖”》报道后,向本报反映,她每年白白在托盘上的花费有近百元。而法律界人士也表示,商场没标明包装物价格涉嫌欺诈。
家庭主妇罗小姐一直以来都是购买带托盘的蔬菜和肉类,她给记者算了一笔账:一般情况下每天她要购买两盘蔬菜和一盘肉。“蔬菜按照5元/kg算,肉类按牛肉单价40元/kg算,托盘按照4克计算,我每天至少要花0.2元钱【(10+40)×0.004】买托盘,一年至少要花72元(0.2×30×12)。加上逢年过节多买菜,我家一年要多花差不多100元买托盘,太夸张了!”
昨日,部分超市负责人向记者表示,下一阶段将着手解决托盘计重计费问题。
针对超市托盘“搭着卖”的现象,不少律师均表示,超市的做法不合理,涉嫌欺诈。
福建方圆统一律师事务所王建徽律师表示,消费者买的是蔬菜等商品,而不是托盘包装。“净菜”的单价应该指的是菜本身的单价,而不包含托盘的,不应该将托盘和商品一起称重。
“商家表示托盘的重量很轻,也占不了多少钱,但是不能说托盘重量轻就可以连着生鲜一起称重,正如之前超市购物不找零‘四舍五入’一样,也是不合理的。”王建徽指出。
福建汇德律师事务所江发春律师则认为,如果商品要将包装物一同销售,必须在售价上明确标示附带物的价格,消费者愿意购买就购买。消费者购买商品要有价格知情权。
业内声音
解决“托盘”问题需要具体法规
采访中,部分业内人士表示,每家超市的电子秤都自带除重功能,只要事先统一设置即可实现去托盘称重。“比如统一一个托盘的重量,在电子秤上设置统一数,这也是规范市场统一的一种方式。”
也有部分超市表示,目前福州超市里的带托盘商品,有的是由各门店统一包装的,去托盘称重很容易。有的超市量不大,则由供货商统一配送的,剥离托盘重量要从供货环节做起。
事实上关于托盘收费问题,北京工商部门已规定市区所有超市必须扣除托盘重量销售生鲜,不仅如此,连超市里卷轴塑料袋都要扣除重量,即扣除0.5克的重量。
此外,从2008年10月1日起,山东省开始实施的《山东省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》的第二十一条也规定:经营者不得将包装物计入商品的净含量,不得短缺数量,不得拒绝消费者复核计量结果。也就是说,当地消费者在购物时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去除托盘重量。

“目前福州相关部门并没有这样规定,这就存在有的超市扣除托盘重量后销售,有的超市却不执行,这样市场很混乱。”有业内人士如是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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